藏安委〔2019〕4号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12时许,西藏华泰龙矿业公司4700竖井吊盘运行过程中发生稳定钢丝绳断裂,造成5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藏安委〔2012〕3号)规定,自治区安委会决定对西藏华泰龙矿业公司“5·1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清相关单位和事发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按规定时限结案,同时落实好整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监管和属地管理,严禁以建代采,非法无证生产。
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西藏自治区安委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