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符合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 第43号),我省西昌积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入选《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二批),泸州鑫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宣汉县永鑫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告产能。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7家企业纳入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包括20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4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2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1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的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继续强化动态管理机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动态调整规范企业名单。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扩大生产规模等,不断提高全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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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zdt/2024/12/24/083e9d9bf66a463fa0f2017131195af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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