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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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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附件: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报告.doc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doc附件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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