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备案支持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3〕5号),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拟备案的2025年自治区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0日—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投诉举报: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951-5032671
驻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1361
业务咨询: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0951-503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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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自治区企业飞地研发中心拟备案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