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2021年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认为,“十三五”以来,面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峻形势,特别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朔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六新”突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秩序的前提下,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8,全省排名第2,PM2.5平均浓度为37μg/m3,优良率达77.9%,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50%,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共23项整改任务全部按期完成。这五年,全市上下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程度更深,政策举措更实,投入力度更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五年。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和根本遵循,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三新”重大判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部署,紧扣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和省厅“四抓三促两确保”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良好生态需求为根本目的,把服务转型发展和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放在核心位置,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作出更新更大贡献。具体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绿色发展引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三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顺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
会议对2021年朔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具体要做好“四抓三保两提一促”,即抓治气、抓治水、抓治土、抓执法,保转型、保奥运、保安全,提能力、提质量,以制度促长效。同时,对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管党治党意识。各分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扛稳。要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倡导知责守责之风,勇于担当之风,善于作为之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号召朔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挑好组织赋予的这副担子、答好人民出的这张卷子、用好群众要求的这条鞭子、量好发展质量的这把尺子、照好守住底线的这面镜子,脚踏实地,迎难而上,提振精神,狠抓落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一个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贡献环保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