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化工舆情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化工管理 > 正文

关于同意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和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的复函

时间:2021-05-06 作者:佚名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和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配额组织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1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附件: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1年4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浙江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HCFC品种

调整前

生产配额

调整前内用生产配额

调整后

生产配额

调整后内用生产配额

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HCFC-141b

5416

3010

10239

7084

2

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

HCFC-141b

4823

4074

0

0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104/t20210414_82848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