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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6)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 信息公开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6)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海南省大部分地区的面源污染,特别是高位养殖和海水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海域、河流的问题突出,大部分城镇排污管网建设滞后,难以实现雨污分离。相关市县提供的资料表明,入海排污口超标问题普遍,远高于省环保部门提供对全省入排污口5年内监测超标率为24.4%的结论。

  责任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人

  毛东利

  联系电话

  65229160

  整改目标

      对全省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完成非法或设置不合理排污口的清理整治。严厉查处超标入海排污口,依法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全面加快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全省沿海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

  加大超标排污口的处罚和整治力度。对超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分门别类开展清理整治,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排污口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活源的排放口、排污沟、排污渠进行全面登记;制定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全面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对超标排放的直排海污染源进行了查处,其中2014年以来对老城污水处理厂作出5次处罚、2014年以来对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作出3次处罚,2017年对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对吴奋洗砂场、2019年对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分别进行立案查处,共罚款1367.66万元。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对我省生活源的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深改办已将“全覆盖”修改为“明显提升”。根据2020年1月10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含农林场场队)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到2025年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全省共有1055个行政村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占全省行政村(居)总数的40.9%。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ztzl/zyhbdc/dczg/202011/t20201120_2889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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