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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发电集团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立即开展全省输电线路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0〕10号)要求,决定从3月21日至4月2日对全省输电线路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我办将按照文件要求,对省内发电集团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督查内容包括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方案制定实施、所属线路巡查情况、发现火灾风险隐患整治措施等内容(具体督查内容见省发文件)。督查抽查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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