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科技活动周方案
晋安监发〔2018〕130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
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厅函〔2018〕3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安全科技活动周方案。
一、活动主题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国家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方面显著成效,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四个自信”。
二、活动领导组
组 长:薛军正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岳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天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振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维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贡凯青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震海副巡视员
成 员:贾贵财 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刘世华 办公室主任
崔玉民 人事培训处处长
刘建红 政策法规处处长
闫 进 规划科技处处长
何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石秋明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
杨博郎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郝海清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处长
韩富贵 安全监督管理四处处长
刘保升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薛 秦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裴亚生 执法总队总队长
郗晓芳 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张 瑛 宣教中心主任
王 波 安科院院长
范家续 登记中心主任
孙 军 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技处;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贡凯青(兼)。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周”主题日活动。
1、5月24日上午在丽华大厦A座12层多功能会议室,聘请专家进行科普讲座。
2、制作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展板、宣传画册、光盘、安全科普知识读本、应急救援知识读本、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读本。
3、展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的新技术、新装备,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安全技术装备应用情况。
4、向市县安监部门、企业单位、社区居民赠送安全科普资料。
(二)开展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现场实感体验活动。
5月25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和驻太原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人员赴汾阳市山西吕安危化应急救援公司进行安全仿真实训体验活动。(请各处室、直属单位,驻太原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将参加此项活动人员名单于5月22日前报规划科技处)
以上两项活动内容具体见附表
活动内容及地点 | 活动时间 | 组织单位及负责人 |
1、组织观看科技创新展板(丽华大厦A 座楼前) |
5月24日8:30-9:30 | 规划科技处:闫进、苏永飞 办公室:刘世华、李栋梁 宣教中心:张瑛 |
2、组织聆听专家进行科普知识讲座(丽华大厦A 座12层多功能会议) |
5月24日9:30——12:00 | 规划科技处:闫进、苏永飞 宣教中心:张瑛 |
3、组织机关干部 职工和直属单位、驻太原的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代表赴汾阳市山西吕安危化应急救援公司进行安全仿真实训体验活动(丽华大厦大门前统一乘车) |
5月25日8:30出发 | 规划科技处:闫进、苏永飞 办公室:刘世华、李栋梁 宣教中心:张瑛 |
(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各种科技宣传活动。
安科院通过安全科技微信平台,邀请企业加入,设“安全科技之星”;活动期间每日更新企业的安全科技创新经验及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安全科技杂志》上设立“安全科技周”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常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
宣教中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推动应急安全科普工作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科技活动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四)进行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活动。
各业务处室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依据本次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应急与安全科技宣讲活动以及技术服务活动。
(五)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的相关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主题,做好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开放的应急和安全科普宣传培训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平台等进行观摩、学习和现场实感体验活动。
(六)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
1、负责与丽华大厦协调展板展示位置放在丽华大厦A 座1楼有关事宜;
2、负责丽华大厦A座12层多功能会议室活动的后期保障工作;
3、负责赴汾阳市山西吕安危化应急救援公司进行安全仿真实训体验活动的车辆派遣工作;
规划科技处:
1、负责整个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等工作;
2、组织局文印室印刷科普知识有关资料、宣传画册、制作展板有关活动;
3、组织5月24日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主题日有关活动;
4、组织5月25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和驻太原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人员赴汾阳市山西吕安危化应急救援公司进行安全仿真实训体验活动;
5、负责汇总、收集各市、及企业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
6、向应急管理部报送工作总结;
宣教中心:
1、负责活动的摄影、照相等工作;
2、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等工作;
安科院负责:
1、在安全科技微信平台每日更新安全科技创新经验及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内容;
2、在《安全科技杂志》上设立“安全科技周”活动专栏;
3、配合规划科技处开展相关工作。
其他处室、直属单位职责分工:负责根据各行业领域特点,依据本次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应急与安全科技宣讲活动以及技术服务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举办应急与安全科技周的重要性,规划科技处要成立科技活动周协调组,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扎实开展,密切配合,统筹推进。规划科技处加强统筹协调,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及驻太原的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注重宣传报导和活动效果,通过应急与安全科技周活动,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与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应急与安全意识和科学素质。
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做好表率作用,活动结束后于5月30日前将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
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代表5月24日和25日参加活动时要着装整齐,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联 系 人:苏永飞
联系电话(传真):6819733
电子邮箱:sxajgh@163.com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ghkj/content/e389d677-63f8-4b46-af80-6bdc0c04c8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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