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督字〔2020〕5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你市岢岚县岢保线26KM+900米处,马家河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晋安发〔2010〕7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请你市做好以下事故调查处理及相关事故防范工作:
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监督落实。
三、在事故调查期间,调查组要主动与省安委办加强沟通联系,并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四、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后,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提交省政府安委办,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批复结案。
五、事故调查结案后,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安委办。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完成上述督办事项。
(联系人:赵 军 联系电话:0351-6819523)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