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督字〔2020〕1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你市芮城县至风陵渡沿河公路三道斜岔道口转弯处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一辆别克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晋安发〔2010〕7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请你市做好以下事故调查处理及相关事故防范工作:
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核实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在事故调查期间,调查组要主动与省安委办加强沟通联系,并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四、请在60日内向省安委办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批复结案。
五、事故调查结案后,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书面报省安委办。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完成上述督办事项。
(联系人:赵 军 联系电话:0351-6819523)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