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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晋应急函〔2020〕201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洗选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晋应急发〔2020〕89号)等要求,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省境内的洗选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总工程师)。

  二、考试安排

  (一)报名。

  省厅于9月至12月分期分批组织考试,报名方式、申请资料清单、资格审查等安排见附件1,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如受特殊情况影响需要进行调整的,以省厅官网“教育训练”栏目公告(http://yjt.shanxi.gov.cn/)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在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45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成绩管理与证件颁发。

  考试合格的,在考试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由省应急管理厅颁发考核合格证。考试不合格的,需在报名系统重新报名参加补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洗选加工企业按照规定及时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并有序推进洗选加工企业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核工作,确保洗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进行。

  (二)各洗选加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及我省安全培训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及时参加考试考核。

  (三)各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时,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培训班报告工作,严格依照安全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切实强化过程管控、严肃学员考勤纪律、规范培训档案管理,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联 系 人:郭智凯 张 华

  联系电话:0351-6819722

  

   附件1:2020年度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安排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3: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大纲与考核标准(试行).docx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rspx/content/495b51b3-e016-4af8-b6f1-7bbe0db9b2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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